都说:"跳槽穷半年,改行穷三年"。辞职,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员工以"个人原因"如不满意目前的薪资待遇或想从事不一样的工作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另一种是被迫辞职,比如很多单位想裁员,但又不愿履行《劳动合同法》来支付经济赔偿金,从而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来逼迫员工自己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既能达到裁员的目的,又不用支付赔偿金,简直是一举两得。
图片来源于:网络 由于《劳动合同法》里面条条框框的规定太多,电工懒得去细度,抱着"能出什么问题"的侥幸心理,以至于真出现问题了就手足无措。电工本来就是一个靠技术谋生的工作,可现在电工技术知识更新太快,如果不加倍学习就要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这时候领导一看你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难保不会出现想把你裁掉的想法。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电工就要注意了,切勿入坑还不自知! (一)无故拖欠工资不发 如果一个企业拖欠工资半个月以内,虽然员工心里会有诸多不满,但也能可以勉强接受;如果拖欠一两个月,相信任何人都无法接受,毕竟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养家,而且《劳动法》明确规定公司应准时且足额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除了固定工资外,加班费、月绩效提成,都受到法律保护,公司拖欠工资已然违法。 (二)无故克扣工资严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公司都会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在每个打工的潜意识里,迟到扣工资好像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毕竟在上班的时间没有到公司,是应该有相应的惩处机制。可是,在《劳动合同法》里,迟到罚款是违法的。在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面肯定还会有其他罚款事项,这时候电工完全可以拒交罚款,如若自动在工资里扣除,这就属于克扣工资。(不过,包括小编自己也没有勇气拒绝吧,即便扣了也只能认栽) (三)无故调岗降薪 可能这条对于电工来讲,是比较常见的套路。就是将员工从原来的工作岗位调到别的岗位,美其名曰多学点东西,实际上呢,待遇工资方面大幅度下降,这样员工自己受不了心里落差,只能主动辞职。 要知道,工作岗位和薪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确认签字之后,任意一方是不能随意变动的,除非是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改变。 有的人就说了:说得好听,可是能制止的了吗? 最后的结果不还是自己被辞退?可是小编想说的是,如果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如果自己都不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指望谁呢?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情况,最重要的就是要保留好证据,然后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不见效,那就在接触劳动合同之后,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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