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宏违章操作造成电弧烧伤事故案例分析 时间:2000年6月30日4:20分 事件经过: 发电部电气运行四班单元主值李明宏、值班员庄栋启在进行0.4KV闸门盘定期切换试验时,发现LS—16电源盘内Ⅰ路电源接触器振动,检查发现接触器上口辅助接点引线有烧焦痕迹,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李明宏用验电笔触动接触器上口辅助接点引线,造成0.4KV接触器上口短路,将李明宏面部及右手灼伤,庄栋启面部轻度灼伤。 暴露出的问题: 运行人员李明宏违反监护人职责,违反安规中“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的规定,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擅自操作,暴露出其本人的安全意识较差,同时也暴露出发电部的管理中存在一定问题,违章现象还时有发生。 防范措施: 1、组织电气运行人员到事故现场开现场教育会。 2、组织电气运行人员召开防止人身事故安全教育,学习以往其他电厂有关电气人身伤亡事故通报,学习我厂有关规章制度。 3、当0.4KV动力盘和闸门盘出现异常时,如电源接触器振动大、接触器冒烟、过负荷将电源线烧焦等,不得进行切换操作或用刀闸切断故障,必须用开关将其停电。 4、随着雨季的到来,现场的配电室内湿度增大,一定认真执行防止6KV小车绝缘低造成烧伤的反事故措施,认真对小车开关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停送电时小车位置一定要正,不可用力过猛,不可强行推拉小车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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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1-12-6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