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同其它专业管理一样,是企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企业,特别是电力、煤炭、交通运输等从事特种作业面较大的企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能否完成,或者说完成的好与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好与坏。因此,安全管理的好与坏,标志着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与低。
安全指导和服务于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这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电力企业与其它企业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因为供电企业的生产工具是有形的电网,而所经营的商品却是无形的电能,电能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环节是一次性完成的,是流动和隐性的,而不是固定和直观的,它只能通过仪器仪表来检测其质量的好与坏、高与低。它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的光明与动力,同时也给生命财产带来了威胁。从电网的角度来看,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从输电、变电及配电一直管到用电客户的安全用电,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也具有其特殊性。要搞好安全工作,笔者认为应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能和任务。 安全管理,最主要的职能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其任务是:在保证企业取得最大效益的前提下,指导和服务于各专业的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基层,落实到人;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变化,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调查、研究和分析分析各类生产事故,总结经验教训和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其次,要明确安全管理的作用和要求。 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都是全员的责任,安全管理要贯穿于企业的各项专业管理之中,其作用是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通过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和危险点的分析控制,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局面和健康的职业环境;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供电网络及其输、变电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安全性评价,排除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行风险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供电企业由于其特殊性,对安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必须提高全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从企业的决策者到每一位职工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非常重要的一环,是生命财产的有力保证。第二,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要从人、财、物各个方面保证和支持安全监督机构正常行使职权。第三,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了解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熟悉相关的规程制度、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第四,安全管理要全员管理,一方面是管理全员,另一方面是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在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上,各专业要相互协作,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在生产作业方面,相互关心,相互提醒,要在思想意识和行为上处处体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也不被他人所伤害”的三不伤害意识。第五,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在时间上要全过程监督,在空间上要全方位管理,绝不能留下任何安全死角,绝不能出现管理和监督的盲区。 第三,安全管理要与企业文化相结合。 要注重培育和完善安全文化,要把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融合在企业的各种文体活动之中,着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树立一种正确的安全信念、安全价值和行为准则,要使安全生产意识成为一种外显于厂风厂貌、内隐于员工心灵之中的、以安全第一为核心的意识形态。 供电企业的工会和人才资源部门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劳动竞赛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的培训,要使每一位职工都明白“生产必须安全”这一雷打不动的硬道理,要把安全文化与企业精神、企业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力宏扬“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必须安全”管理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也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也控制”的安全生产信念,并使之成为一种长盛不衰的企业文化。 第四,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方面,要重视危险点的分析和控制,要在各部门、各专业设置安全监督员,要建立一张横向可以监督,纵向可以管理的安全监督网,并通过完善的制度来区分和协调“长”与“网”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即“长”)要通盘考虑、全面布置安全工作,全面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全面安排和检查安全隐患的消除工作;各级安全监督员(即“网”)要充分行使监督职权,监督长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到实处,监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对任何违反安全规程的人和事有权提出批评并立即制止其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分析和总结安全工作,兑现奖惩制度,要把安全奖励和安全惩罚体现在生产与经营的过程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重奖重罚原则,并以此为杠杆,激发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五,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 人是万象之本,是万物之灵,人创造一切也驾驶一切,任何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都是由人来制定的,又是由人来实施或施行于人的,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主体同样是人。电力系统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几乎都是因违章、麻痹和不负责任造成的,因此,安全管理必须以人为本,要注重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在电力企业中,我们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以及各种法律法规无可谓不多,更无可谓不全,关键就在于人,在于人的执行力度,在于人的认识,在于人的责任心。我们硬性的条款有了,宣传和处罚的力度也到了,可为什么时不时总会弄出一些人为事故来,说穿了,也就是一个“麻痹”二字和责任心问题。有的事故,也发生在自以为很“经验”的经验主义上,这些人因为从事了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电力工作,积累了很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现场实践,也正是因为实践充足了,经验丰富了,思想也就更麻痹了,他们最容易忽视,或者有意无意地忽视那些“麻烦”的安全措施,凭经验作业而忽视安全作业规程,于是,也就发生了“经验”之下的安全事故。因此,在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如何以人为本,如何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如何增强职工的安全责任心就成为我们必须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一方面,电力供需矛盾在短时期内日益突出,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多元化,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难度加大,安全管理关系更加复杂等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电力安全;另一方面,由于电力负荷增长快,电源和网架结构跟不上发展要求,电源紧张,网架薄弱是近几年电力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是电力行业必须着手研究和解决的燃眉之急。同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安全已经上升为国家安全,关系到国家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着国计民生,因此,电力企业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任务来抓,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既要突出重点,也要面面俱到,要坚决克服作风漂浮、形式主义等倾向,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来抓好安全生产,严防大面积停电事故,要把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作为电力企业的生命线来抓。 企业的主要目的是盈利,我们供电企业不仅要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满足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必须作到“三个到位”,处理好 “三个关系”,力求“三个转变”。即: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监督到位。要处理好电力安全与电力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电力安全与电力改革的关系;处理好电力安全与电力企业效益的关系。要把电力安全工作从人制向法制转变;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我们必须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必须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安全意识。以效益为目的,以安全为中心,求真务实抓生产,踏踏实实搞经营。 只有这样,我们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能长治久安,只有这样,我们的供电企业才能求得更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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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1-12-6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