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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论坛版主管理级别:管理员-超级版主-分区版主-版主
2、各级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3、各级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听从管理员及上级版主的指导。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版主必须注意版主的管理,版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事务之规定。随时留意论坛公告和在意见与建议区的事项并进行配合。
二、论坛版主的权力和义务:
1、版面规则设定及管理: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确立并保持该版的风格和主题,并建立其相应的管理规则,包括对恶意灌水者的处罚封禁办法等,版规确立后经过论坛管理员或论坛超级版主讨论并同意批准后生效。
2、版面文章管理: 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涉嫌反动、鼓吹邪教、含有种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歧视、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以及与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商业广告或者恶意灌水的文章。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可酌情向上一级论坛管理人员救助。对于无效的链接要及时修改,无法修改的要删除。对故意捣乱的;重复发帖的;恶意灌水的;发布反动、色情、黑客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应予以立即删除。
3、编辑精华区:版主有权力和义务将该版优秀帖子设为精华,放入论坛精华区,以便大家随时查阅。
4、活跃版面,回答问题:成为版主后,请及时了解本论坛的结构,引导网友发贴交流。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转贴些好文章。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或制定今日主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对于无法回的地问题应及时联系本区的分区版主、其它分区的区版主或超级版主、管理员进行回答。
5、对发起的讨论或话题,如承诺有加分奖励,应及时对优秀回帖网友加分。
6、若该论坛内有争吵,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维持版面的秩序,并要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
7、发现论坛的缺点和搜集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地反聩给管理员或超级版主。
8、“分区版主”进行相应的区版面管理,对于其它区的“分区版主”或“版主”提出的回复某帖子的要求应及时处理。当其他“分区版主”或“版主”不在线时可跨区行使不违反版规的版面操作。
9、如遇节假日或不能长期在线管理操作时,版主应及时向上级分区版主、超级版主或论坛管理员提出,由分区版主或超级版主代为执行版面操作。同时长假期间或版主请假期间在线的分区版主可行使跨区巡视管理操作,维持引导论坛的言论。
三、版主的任免:
2、版主任期采用考核制度,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3、每一个季度将对版主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版主,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对于表现好即作出巨大贡献的版主予以公开表扬,并将授予社区勋章和威望奖励。
4、版主辞职:版主辞职需提前一周在意见与建议中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如未按规定一走了之的,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并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向坛主推荐合适的社友担任版主,该社友将会被社区优先考虑。
5、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可以向管理员或超级版主提出。请假单提交到意见与建议中,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
6、版主连续三周没有上站、连续三周未整理精华区、三周没有发帖回帖将被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社区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社区将自动对版主进行评定,如评定为不称职,适用此条款。
7、版主若违反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凡涉及严重失职的版主,经管理员或超级版主审核事情属实者,取消其版主权限。
8、版主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将被视为严重失职,社区可解除其版主资格。
9、版主若连续一周内未上站,一周未整理精华帖,论坛版主一周内没有发帖和回帖,且没有请假的,将被视为失职。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将被视为严重失职,社区可解除其版主资格。
10、凡涉及失职的版主,社友可以在意见与建议区发文列举出证据,经坛主及总版主核实确有失职行为的版主,进行一定的处罚。
11、对于下列情况,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1)在任期内做出严重损害本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或没有有效制止本版其他网友损害本论坛声誉的行为;
2)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3)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4)泄露密码或将ID,将版主管理权限借与他人使用;
5)将现实生活中的矛盾或者网络世界中的矛盾引入本论坛,且造成严重后果;
6)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
12、版主的任免由管理员或超级版主考核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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