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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塔吊)防雷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一、《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5.5.5.9 避雷保护
为避免雷击,塔机主体结构、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采用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二、《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8.1.3 塔机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l0Ω。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电气安全的有关要求。
8.1.7 主电路和控制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5.4.2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9.2.1 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中的要求。
9.2.2 塔式起重机应按本规范第5.4.7条要求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轨道式塔式起重机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l 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2 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做环形电气连接;
3 较长轨道每隔不大于30m加一组接地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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