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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1、现场接电、送电应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应持有上岗证、严禁非电工随意私拉接。
2、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或外购)应规范;外壳宜用金属,并应注意防水、防尘;电气器件应牢固装在绝缘板上;动力线、照明线应分路设置;设备要求“一机一闸”,严禁多个设备共用一只开关。
3、电气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停用的设备,要拉闸断电,锁好相关的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搬迁时应先将电源拉掉。
4、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电缆;电缆要尽量用避免中间接头,如不可避免,应妥善处理好接头处的抗拉和绝缘性能;现场禁用一般花线、护导线;电焊机的二次线(多股软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5、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闸刀、插头、插座等零部件应齐全;配电箱内要有漏电保护器件,做到“一箱一漏”;断路器要符合参数要求;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使用。
6、电气设备、工具要可靠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接零要并联接地,严禁串联地或接零;移动式工具或手持式工具,保护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相线的1/3,并不得小于1.5mm2。
7、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的控制;发热电器(如太阳灯)要高架、固定、远离易燃物品;人防、高温、潮湿、有导电粉尘或其他恶劣条件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高于36V;现场电缆不得乱拖乱拉,须尽可能埋地或高挂;施工生活区不准使用电炉等存在隐患的电器。
8、高大设备工作范围内应避开高压线;轨道应良好接地;限位开关动作要准确可靠;电器箱、柜等要有防雨要措施。
9、对于夜间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机械设备,要设置醒目的红信号灯;灯电源应接在施工总电源的前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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