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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电方案的设计要注重前期规划,只有前期规划做好了,才能有较优的临电方案。
1.1临电方案的目标是规划合理、保护有效、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1.2要注重对施工现场及建筑物情况(特别是地下设施情况)、施工负荷情况的了解,合理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数量和位置,使临电电源尽量深入负荷中心,选择合适的路径,尽量减少施工对临电系统的影响,充分考虑施工不同阶段,临电系统随施工现场需要变动而重新布置的可能性,使临电系统既能达到安全可靠的目的,以能满足施工对临电的需求。
1.3临电方案应经优化比选,方案既要能满足于系统对安全的要求,又要考虑系统投入的合理性,对各种可能的方案要进行比对,不断优化方案。
2.漏电保护应形成保护范围适当、有效可靠的二级或多级漏电保护系统。
2.1漏电保护设计要考虑临电规模和二级漏电保护的匹配问题,临电规模较大时应把临电系统划分成多个大小合适的临电系统,相当于临电规范规定的多总配模式。同时二级漏电保护的重点应向容易发生漏电的部分和末端用电设备和线路倾斜,适当减少或区分电源侧的漏电保护需求,对漏电机率较小的线路和配电设备考虑风险因素后可以简化或不用漏电保护;而对存在漏电可能性较大的部分则应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多级漏电保护。
2.2对于临电规范中的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最有效的办法是根据需要在分配电箱内增加一级漏电保护器,与末端漏电保护器形成有效、可靠的漏电保护。对分配电箱以下漏电范围仍较大和容易漏电的部分,要缩小保护范围和检查是否已组成了局部的有效、可靠的二级漏电保护。
3.临电系统的短路和过载保护的重点应放在保护的及时性和可靠性上,选择性则可以放在次要位置上。
漏电保护的灵敏度高,多级漏电保护之间可以具有良好的选择性,但与短路保护之间很难有选择性,正因为漏电保护破坏了与短路保护的选择性,又由于施工现场临电的特殊性,短路保护的上下级之间实际上已失去了选择性,再由于临电的供电等级较低为三级,没有特殊要求,在短路保护上应注重发生故障后的快速动作和可靠动作,因为短路和过载保护很少动作,保护的选择性要求和停电范围相对不是很重要。另一个原因是施工现场安全的需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性、可靠性、快速性要大于选择性。
4.根据临电设备的特点,分配电箱采用树干式配电方式较为可行。
临电设备大部分设备容量不是很大,除绝缘问题外没有特殊要求,能承受在一定范围的停电影响,又由于临电设备的需用系数和同时系数较低,在适当范围内对分配电箱采用树干式供电方式能减少临电方案的投入,而对临电系统影响不大。
在实际中采用树干式供电方式,要考虑临电系统的局部变动的影响,因为树干式供电方式对施工现场临电布设的暂时性和可能变动性适应性不好,树干式供电方式在设计和实施时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兼顾系统的灵活性、安全性、变动性、保护可靠性、不利影响性等因素。
5.要认清并重视短路和过载保护在临电系统中的作用,形成有效的保护,而不能因为有漏电保护而忽略系统短路和过载的保护。
5.1相间、相对零故障是比较严重的故障,如果不并发接地故障时,漏电保护是不能提供保护的,而短路和过载保护还能提供漏电保护的后备保护,临电设计和系统配置时一定要认识到其重要性。由于施工现场的特殊性,实际上设备和线路的短路故障机率不是很低,而是发生短路的可能性很大。
在临电设计时要重视短路保护的计算,建立一套短路计算的方法,要考虑保护系统如何满足施工对临电需求的问题;系统接入的临电设备是变化的,不仅要考虑保护的范围,还要考虑设备容量有一个变动区间时也能提供有效的保护。
5.2 施工现场存在着用电的特殊性,临电规范2005对临电系统采取从严的措施,规定就高不就低,同样对临电系统的正常应有的保护也要本着从严的精神,按要求设计、配置、维护,确实把系统安全的责任放在第一位,从技术层面上把好安全关。不把故障隐患留给施工用电人员,确保用电安全。
6.临电系统应重视设计方案的评审,实施后的经验总结及持续改进问题。
临电设计方案完成后,经过专家团队的评审和方案实施后问题的反馈,可以发现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投入或降低方案带来的风险。由于施工现场情况的特殊和复杂,不同的规模和环境要求有不同的方案,通过对方案实施效果的验证,可以发现在一般情况下难以发现的问题,获取不同的经验教训,锻炼和提高临电设计水平,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是临电设计中需要非常重视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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