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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营业规则》对窃电行为是确定和处理的?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窃电行为包括如下行为。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对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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