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VI是以相对驱动方式执行单速位置控制的指令。其使用格式如图1所示。 图1 DRVI指令 [S1·]:输出脉冲数(相对指定) 16位指令 -32 768~+32 767 32位指令 -999 999~+999 999 [S2·]:输出脉冲频率 16位指令 10~32 767 (Hz) 32位指令 10--100 000 (Hz) [D1·]:脉冲输出起始地址(仅能指定Y000或Y001),可编程控制器输出必须采用晶体管输出方式。 [D2·]:旋转方向信号输出起始地址,根据[S·]的正负,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动作。 [+(正)]→[D2·]=ON [-(负)]→[D2·]=OFF 指令执行过程中输出脉冲数以增量方式存入当前值寄存器对: 向[Y000]输出时 对应[D8141(高位), D8140(低位)] (使用32位) 向[Y001]输出时 对应[D8143(高位), D8142(低位)] (使用32位) 正转时当前寄存器的数值增加,反转时数值减少。 旋转方向[S1·]正负符号制定。 在指令执行过程中,即使改变操作数的内容,也无法在当前运行中表现出来,只在下一次指令执行时才有效。 若在指令执行过程中指令驱动的接点变为OFF,则将减速停止。此时执行完成标志M8029不动作。 指令驱动接点变为OFF后,在脉冲输出中标志(Y000: [M8147],Y001:[M8148])处于ON时,将不接受指令的再次驱动。 图2 当前位置和目标位置之间的输出脉冲数 所谓相对驱动方式,是指指定附带正/负符号的由当前位置开始的移动距离的方式。 相对位置控制运行的设定项目和运行速度的设定如下所述。。 实际能够输出的脉冲的最低频率数,根据以下公式确定。 对于输出脉冲频率数[S2·],即使指定了低于上面计算结果的数值,仍能输出计算值的频率。 加速初期和减速最终部分的频率也不低于上述计算结果。 [例4-1]如图3所示。最高速度:50 000Hz,加减速时间:100ms (1)将输出脉冲频率[S2·]指定为300Hz时,实际输出频率为500Hz; 图3 加速初期和减速最终的实际输出频率 (2)当输出脉冲频率[S2·]指定为50 000Hz时,加速初期和减速最终部分的实际输出频率为500Hz。 [D8145]:执行FNC158 (DRBVI),FNC159 (DRVA)指令时的基底速度。 控制步进电机时,设定速度时需考虑步进电机的共振区域和自动启动频率。 设定范围:最高速度(D8147,D8146)的1/10以下。超过该范围时,自动降为最高速度的1/10数值运行。 [D8147(高位),D8146(低位)]:执行FNC158 (DRVI),FNC159 (DRVA)指令时的最高速度。 [S2·]指定的输出脉冲频率必须小于该最高速度。 设定范围:10~100 000(Hz) [D8148]:执行FNC158 (DRVI),FNC159 (DRVA)指令时的加减速时间。 加减速时间表示到达最高速度(D8147,D8146)所需的时间。因此,当输出脉冲频率低于最高速度(D8147,D8146)时,实际加减速时间会缩短。 设定范围:50~5 000(ms) [M8145]: Y000脉冲输出停止(立即停止)。 [M8146l: Y001脉冲输出停止(立即停止)。 [M8147]: Y000脉冲输出中监控(BUSY/READY)。 [M8148]: Y001脉冲输出中监控(BUSY/REA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