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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电所电气主接线时所遵循的原则有:(1)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要以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为准则;(3)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具体的特点,全面、综合地加以分析,力求保证供电可靠、调度灵活、操作方便、节省投资的原则,设计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电气主接线。
1.变电所主接线要与变电所系统中的地位、作用相适应
根据变电所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对主接线的可靠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要求。
2.变电所主接线的选择应考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还应满足电网出故障时应处理的要求
3.正确选用接线形式
各种配置接线的选择,要考虑该配置所在的变电所的性质,电压等级、进出线回路数、采用的设备情况,供电负荷的重要性和本地区的运行习惯等因素。具体原则如下:(1)变电所的电压等级不宜过多,以不超过三个电压级为原则;(2)单母线接线:适用于小容量变电所;(3)单母线分段接线:应用于6~10kV时,每段容量小于25MW;35~60 kV时,出线回路数小于八回;110~220 kV时,出线回路数小于四回;(4)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接线:多用于35kV以上系统的屋外配电装置。35kV时,出线回路数大于八回;110 kV时,出线回路数大于六回;220 kV时,出线回路数大于五回;(5)单母线分段带旁路母线接线:应用于35~110kV变电所;(6)双母线接线:应用于变电所出线带电抗器的6~10 kV配电装置,以及35~60 kV出线数目超过八回或连接电源较多负荷较大、110~220 kV出线数为五回及其以上的情况;(7)双母线带旁路母线接线:多应用于35kV以上系统的屋外配电装置。35kV时,出线回路数大于八回;110 kV时,出线回路数大于六回;220 kV时,出线回路数大于五回;(8)桥形接线:应用于35~220kV的配电装置中;(9)角形接线:应用于全部回路数小于5~6回,工作电流不大,最终规模明确的110kV及其以上的配电装置中,一般接线不宜超过六角形,以四角形应用最广。(10)近期接线与远景接线相结合,方便接线的过程。
4.旁路母线的设置原则
采用分段单母线或双母线的110~220kV配电装置,当断路器不允许停电检修时,一般需要设置旁路母线。主变压器的110~220kV侧断路器,宜接入旁路母线。
当有旁路母线时,应首先采用以分段断路器或母联断路器兼做旁路断路器的连接。
当220kV出线为五回线及其以上、110kV出线为七回线及其以上时,一般装设专业的旁路断路器;当采用可靠性较高的SF6的断路器可不用旁路母线;对于6~10kV屋内配电装置一般不设旁路母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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