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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66千伏—110千伏为40米。而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20米。如将高压线移到地下,高压电缆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米,位于车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1米。 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
(1)高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0KV最小垂直距离3.0米
35KV最小垂直距离4.0米
66KV—110KV最小垂直距离5.0米
154KV—220KV最小垂直距离6.0米
330KV最小垂直距离7.0米
500KV最小垂直距离9.0米
800KV最小垂直距离15米
(2)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的水平距离
10KV最小水平距离1.5米
35KV最小水平距离3.5米
66KV—110KV最小水平距离4.0米
154KV—220KV最小水平距离5.0米
330KV最小水平距离6.0米
500KV最小水平距离8.0米
800KV最小水平距离12米
(3)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小于1KV 居民区6米 非居民区5米
1~10KV 居民区6.5米 非居民区5米
35~110KV 居民区7.5米 非居民区6米
220 KV 居民区8.5米 非居民区6.5米
330 KV 居民区9.5米 非居民区7.5米
10KV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10KV电力线路与居民区及工矿企业地区的安全距离为6.5米;
非居民区,但是有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安全距离为5.5米;
交通困难地区的安全距离为4.5;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离7米;
铁道轨顶的安全距离为7.5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离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离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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