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票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手工填写要求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字迹工整,提倡使用仿宋体。微机开出与手工填写的操作票格式必须一致,统一使用A4纸。 2 操作票要统一编号,按编号顺序依次使用,年度内不能重复。 3 操作票中的关键词语(拉开、合上、投入、停用、装设、拆除、拉至、推至、设备名称和编号等)不得涂改,保持票面清楚、整洁。微机打印操作票不允许修改。手工填写的操作票如有个别错字、漏字要修改时,必须保证清晰,应用红笔在错字上画“=”线,然后在横线上部或后边写上正确的字,漏字用“√”填入,每页修改不应超过3个字,禁止涂改和刀刮。 4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检查项可以只写编号。 5 操作顺序应根据调度令进行填写,严禁调用历史票。停电和送电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 6 开关、刀闸、接地刀闸、动力刀闸(保险、开关)、接地线、压板、切换把手、保护直流、操作直流、电流回路切换连片(每组连片)、PT一次保险、PT二次保险(开关)、自动装置等均应视为独立的操作对象,填写操作票时不允许并项,应列单独的操作项。 7备用栏内不许填写操作项目,对“作废”、“未操作项”等原因必须在其中注明(使用蓝〈黑〉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