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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GB 51309-2018的规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①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等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②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等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按照GB 51309-2018第3.1.2条的规定,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②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③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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