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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气、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气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12)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3)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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